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,根据中心安排部署,按照“创新+落实”的工作总要求,房产中心牵头起草了《德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,办法起草中,与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交流,认真听取意见建议,并且在房产事务中心内部经过了十多次修改完善。我中心就办法内容征求了11个部门的意见,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编办、市发改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、市国资委、市人防办以及市税务局等10个部门无意见,市住建局反馈了1条意见,我们予以吸收采纳。下一步,待完成合法性审查,报市委、市政府同意后将正式出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