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整安排工作的通知》(德办发电〔2019〕4号)要求,我中心召集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市场监管局,就相关办公用房调整安排及理顺物业管理主体事宜进行研究,市财政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会议就推进办公用房资源进一步整合、确保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有序开展进行了部署安排,就物业管理主体单位、腾挪移转时间、资产移交划转要求进行了明确。